文章讲述了重庆王建军与已婚女子阿芳非婚同居六年并育有两女,因家庭矛盾阿芳离家后,律师解读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权利平等,王建军需承担抚养义务且阿芳原婚姻仍有效的事件。

重庆潼南的夏天总是带着湿热的蝉鸣。52岁的王建军蹲在自家院坝里,盯着墙角那辆落灰的摩托车——那是六年前他骑去接”阿芳”时擦得锃亮的”宝贝”。如今车座上落满尘土,像极了他这六年混沌的日子:以为找了个能搭伙过日子的人,结果人财两空,还剩两个刚上小学的女儿,每天追着问他”妈妈什么时候回来”。
一、网恋奔现:一场跨越现实的”错误相遇”
2019年的春天,王建军在镇上的农药店打工。46岁的他离异多年,带着12岁的儿子生活,日子过得紧巴却也安稳。那天他蹲在店门口刷手机,一条好友申请跳出来:”大哥,能帮我看看这农药配比不?”备注是”阿芳”,头像是个扎马尾的女人,笑起来眼角有颗痣。
一来二去,两人熟络了。阿芳说自己38岁,在广东打工,丈夫常年在外跑运输,感情淡了。”我就想找个踏实的人,一起过日子。”视频里的她穿着碎花裙,身后是广东出租屋的白墙,王建军觉得这女人”实在”,连说话都带着乡音。
见了几面后,阿芳提出:”要不跟我回家见见我妈?”王建军没多想,翻出攒了半年的1800块钱,买了条金项链当见面礼。可刚到阿芳老家贵州某村口,就被两个男人拦住了——一个是阿芳的丈夫,一个是她弟弟。”她没离婚!”丈夫拽住王建军的衣领,”你被她骗了!”
王建军脑子嗡的一声。阿芳站在一旁不说话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。当天晚上,在阿芳母亲的哭求下,丈夫最终松了口:”只要她跟你断了,我们不管。”王建军连夜把阿芳带回潼南,想着”先处着,等她离了婚再说”。
这一处,就是六年。
二、同居六年:”家人”变”陌路”的荒诞日常
回到潼南的日子,阿芳表现得很”贤惠”。她主动承担家务,给王建军和前妻生的儿子做饭,甚至学会了做重庆小面——那是王建军最爱吃的。邻居们常说:”建军这下有伴了,阿芳比他前妻强多了。”
2021年春天,阿芳怀孕了。王建军既惊喜又忐忑:”要不…先把证领了?”阿芳摇头:”我老公那边还没处理好,领了证犯法的。”她拍着肚子笑:”等孩子生了,我们就当没这回事,好好过。”
两个女儿陆续出生,大女儿叫”王雨”,小女儿叫”王晴”。王建军把所有积蓄都投在孩子身上:买奶粉、交学费、装儿童房。阿芳却渐渐变了。她开始频繁刷手机,凌晨两三点还在跟人聊天;对孩子越来越不耐烦,喂饭时摔碗,换尿布时抱怨”臭死了”;甚至偷偷把王建军攒的5万块钱转走,说是”给我妈治病”。
王建军不是没怀疑过。有次他翻阿芳的手机,发现她和广东丈夫的聊天记录:”孩子我不管了,你爱怎么养怎么养。””那男的挺有钱,我跟着他能过好日子。”他质问阿芳,她只说:”都是过去的事,你别管。”
2025年7月31日晚,矛盾彻底爆发。王建军的父亲看着阿芳又在刷手机,没管哭闹的小女儿,忍不住说了句:”你这当妈的,怎么这么不负责任?”阿芳猛地站起来,抓起身份证和户口本摔门而出。王建军追出去时,只看见她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,手机里还留着她发的消息:”我走了,别找我。”
三、法律困局:非婚同居六年,他的”妻子”究竟是谁?
如今一个多月过去,阿芳音信全无。王建军带着两个女儿租住在镇上的小房子里,每月靠打工赚3000块,交完房租和学费,连奶粉钱都紧张。更让他崩溃的是,阿芳的丈夫找上门来:”孩子是我的,你得把她们送回来!”
“我该怎么办?”王建军蹲在派出所门口,手里攥着两个女儿的照片,”她们喊了我六年爸爸,现在说要送回给那个我从来没见过的’老公’?”
针对王建军的情况,两位律师给出了专业解读:
首先,王建军与阿芳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。 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,婚姻关系的成立以登记为要件。阿芳与丈夫未办理离婚手续,其与王建军的同居关系属于《民法典》第1042条禁止的”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,本身不合法。因此,王建军无法基于”事实婚姻”主张对阿芳的权利。
其次,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受法律保护。 《民法典》第1071条明确规定:”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。”无论阿芳是否回到原婚姻关系中,王建军作为两个女儿的生父,都必须承担抚养义务;同时,阿芳作为生母,同样负有法定抚养责任。
最后,阿芳的原婚姻关系仍有效。 阿芳与丈夫未办理离婚登记,其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。若阿芳长期不履行夫妻义务,其丈夫可向法院起诉离婚,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根据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”原则判决——考虑到王建军已抚养孩子六年,且孩子年幼,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维持现有生活状态,由王建军继续抚养,阿芳支付抚养费。
四、荒诞背后的警示:非婚同居,从来不是”搭伙过日子”
王建军的故事,是无数非婚同居者的缩影。他们因一时激情或现实需求走到一起,却忽视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边界。
“很多人觉得’反正生了孩子就是一家人’,但法律上不是这样。”律师指出,非婚同居期间,双方的财产、债务、子女抚养等问题,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。一旦关系破裂,弱势方(尤其是女性和孩子)往往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,类似事件对孩子的伤害。心理学研究表明,父母关系不稳定的孩子,更容易出现安全感缺失、情绪障碍等问题。王建军的大女儿王雨最近总做噩梦,哭着问:”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?”小女儿王晴则变得沉默寡言,原本爱画画的他,现在只画”妈妈离开的房子”。
五、走出困局:除了法律,我们更需要对”家庭”的敬畏
王建军现在每天接送女儿上学,周末带她们去公园玩。他说:”只要我在一天,就得给她们当爹。”但他也坦言,自己常常在深夜失眠:”我图什么?图她们喊我一声爸爸?还是图这六年的青春?”
这场错付的”网恋”,照见了太多社会现实:当网恋取代了现实相处,当”搭伙过日子”模糊了婚姻的边界,当法律意识缺席了情感选择,最终受伤的往往是那些最无辜的人。
或许,我们都该明白:婚姻不是儿戏,家庭更不是试验品。无论是选择步入婚姻,还是选择其他生活方式,唯有敬畏法律、尊重彼此、承担责任,才能让”家”真正成为温暖的港湾,而不是困住人心的牢笼。
此刻,王建军正蹲在院坝里给女儿们修玩具车。阳光穿过树叶洒在他脸上,他抬头看了看天:”等女儿们长大,我要告诉她们——找对象,一定要先看清楚,这个人值不值得你托付,这份感情,能不能经得起法律的考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