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5日,男子辛某在由深圳东开往齐齐哈尔的Z307次列车上趁两名女乘客熟睡猥亵其腿部,被姜女士惊醒报警后抓获,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。

7月15日凌晨5点10分,由深圳东开往齐齐哈尔的Z307次列车正行驶在湖南境内。车厢连接处的灯光昏黄,空调发出轻微的嗡鸣,多数乘客还在熟睡。32岁的辛某蜷缩在12号车厢靠近厕所的位置,眼神在过道里来回逡巡——这是他上车三小时来第三次起身”活动”。
一、”熟睡”不是遮羞布:两双惊醒的眼睛
28岁的姜女士在深圳做电商客服,为了赶在孩子开学前回齐齐哈尔老家,她买了这趟凌晨发车的硬座票。因为连着两天熬夜打包货物,她靠在车窗上沉沉睡去,背包里的婴儿奶粉罐硌得肩膀生疼。迷迷糊糊中,她感觉有片温热的布料蹭过小腿,以为是邻座乘客翻身,翻了个身继续睡。
“阿姨,阿姨……”一个压低的男声在她耳边响起。姜女士猛地睁开眼,借着手机屏的微光,她看见一个穿深蓝色格子衬衫的男人正弯腰凑近,右手的手指正隔着她的裤袜摩挲她的膝盖。”你干什么!”她尖叫着坐直,额头撞在车窗玻璃上,疼得眼眶发红。
几乎同一时间,斜对面的35岁纺织女工王大姐也被惊醒了。她刚给上夜班的丈夫发完”快到家了”的消息,迷迷糊糊间感觉大腿外侧有异样触感,抬头正撞见辛某缩回手的动作。”流氓!”王大姐抄起放在小桌板上的保温杯就砸了过去,塑料杯擦着辛某的耳朵砸在座椅扶手上,发出闷响。
二、”这点小事”的荒诞辩解
“我就摸了两下,又没怎么样!”面对乘警的质问,辛某双手抱胸靠在车厢壁上,语气里带着不耐烦。他的格子衬衫领口歪着,袖口沾着不知道是汗渍还是油渍的痕迹,脚边的行李架上堆着几个印着”某某物流”的蛇皮袋——后来乘警调查发现,这些蛇皮袋里装的是他从广州倒卖的廉价玩具。
“你摸的是别人的腿!”乘警小张捏着执法记录仪,镜头稳稳对准辛某的脸,”知道这叫什么吗?猥亵他人。”姜女士攥着手机的手直抖,屏幕里是她刚拍下的辛某作案时的模糊影像:”我拍了视频,整个过程都录下来了。”
王大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:”我丈夫跑长途货运,我跟车十几年,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!你当我们是大白菜啊?”她指着车厢连接处的监控摄像头,”那玩意儿可不是摆设,你往这儿一站,全程都录着呢。”
三、乘警的”零容忍”:从接警到处罚的24小时
列车长接到报警后,立即通过广播寻找目击证人。5号车厢的退休教师李奶奶第一个站出来:”我从3点多就醒了,看见那男的在过道里晃悠,眼神直往女乘客腿上看。”7号车厢的小伙子小刘补充:”我拍了他摸姜女士腿的视频,已经发给乘警了。”
7月15日上午8点,列车抵达长沙站,辛某被移交长沙铁路公安处处理。面对铁证——姜女士的视频、王大姐的保温杯砸痕、李奶奶和李小刘的证人证言,辛某的辩解逐渐苍白:”我就是喝多了,没控制住……””她们穿得那么少,怪我?”
“法律不会因为你’喝多了’就网开一面,更不会因为受害者穿什么衣服定义犯罪。”主办警官王警官翻开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4条,”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”
最终,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依据调查结果,对辛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,并将其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,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180天。
四、被撕开的”隐秘角落”:公共场所的”安全盲区”
这起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。有网友翻出去年某高铁上”摸臀门”的旧闻,有网友晒出自己在火车上被骚扰却不敢报警的经历,更有女性乘客呼吁”增设女性专用车厢”。但也有理性的声音指出:与其争论”车厢设置”,不如强化”违法必惩”的震慑力。
“很多人觉得’摸两下’不算事,甚至觉得’被摸了不敢报警’是’小题大做’。”法学教授李敏在接受采访时说,”但猥亵行为的本质是对他人身体自主权的侵犯,这种’微小暴力’积累多了,就会变成社会的安全隐患。”
回到Z307次列车,姜女士和王大姐在列车长的安排下换了座位。姜女士给家里发了消息:”妈,我快到了,别担心。”王大姐则把保温杯重新装满热水,给丈夫发了条语音:”路上遇到个不长眼的,不过没事,警察抓他了。”
列车继续向北行驶,窗外的稻田渐次染上秋意。乘警小张在巡逻时特意停在12号车厢,看着乘客们安心打盹的模样,他在笔记本上写下:”今天处理的这起案件,不是终点,而是起点。要让每个在旅途中的人知道——你的安全,我们守护。”
当列车驶入齐齐哈尔站时,晨光正好。姜女士牵着孩子的手走出车厢,回头看了眼车身上”平安出行”的标语,轻轻说了句:”这次,真的平安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