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婚内给失足女转账138万,前妻起诉追款,一审判还111万,二审因转账实为嫖资而非赠与,认定不受法律保护驳回请求,案件移交公安处理,前妻奔波无果,此事凸显法律对违法交易的态度及婚内财产处分的规范。

一桩荒诞婚姻账簿的曝光
2025年盛夏,一桩看似普通的离婚财产纠纷案在二审法院掀起了轩然大波。妻子李某在整理丈夫王某遗物时,偶然发现银行流水显示近三年内有138笔可疑转账,总计高达138.4万元,收款方均为同一位樊姓女子。这些转账记录如同打开潘多拉魔盒的钥匙,揭开了一个关于婚内出轨、非法交易与法律边界的荒诞故事。
在一审法庭上,李某声泪俱下地指控丈夫与失足女樊某存在长期不正当关系,并提交了完整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。法院初步认定这些款项属于”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”,判决樊某返还111.8万元。这个看似正义的判决,却在二审阶段因一组关键证据的浮现而发生戏剧性逆转。
转账记录里的”生意经”
二审法院调取的微信聊天记录揭开了令人瞠目的真相。在王某与樊某的对话中,频繁出现”王总请先付””包夜6000元””包天1万元”等字眼。更令人咋舌的是,樊某多次明确要求”先付款后服务”,并留存了详细的交易记录。这些转账金额呈现出明显的交易特征:单次交易费1300元,常规服务6000元/晚,特殊服务1万元/天,完全符合地下性交易的定价规律。
更荒诞的是,王某还向樊某出具过数张欠条,其中一张清晰写着”欠付服务费7.6万元”。这些欠条与转账记录相互印证,构成了完整的”服务合同”证据链。法官在庭审中指出:”这些款项的性质已经从’赠与’转变为’有偿服务报酬’,其基础法律关系本身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。”
法律天平的艰难平衡
一审法院基于”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不得擅自处分”的原则,支持了李某的部分诉求。但二审法院在查明款项实际性质后,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。法官认为:”虽然赠与行为本身违背公序良俗,但当证据显示资金实际用于非法交易时,该款项就不属于可撤销赠与的范畴。”
这个判决背后是复杂的法律考量:一方面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,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,单方大额赠与确实需要另一方同意;另一方面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6条,卖淫嫖娼行为本身违法,基于违法行为的”债权”不受法律保护。最终,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追偿请求,但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社会镜像中的多重悲剧
这起案件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,网友戏称这是”最贵的一夜情”。但在这场荒诞剧背后,是几个家庭的破碎与伤害:原配李某不仅遭受情感背叛,还因丈夫挥霍的138万元面临经济损失;未成年子女可能失去应有的生活保障;失足女樊某虽暂时保住钱财,却可能面临治安处罚;而王某本人若被查实参与组织卖淫,更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法律专家指出,此类案件折射出三个深层问题:首先,部分高收入群体存在”钱能摆平一切”的扭曲心理;其次,地下性交易往往披着”赠与”外衣试图规避法律制裁;最重要的是,当违法行为披上民事纠纷的外衣时,如何准确界定法律关系成为司法实践的难点。
司法实践的警示意义
二审法院的判决具有典型示范意义。它明确划定了三条法律红线:第一,婚内财产处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;第二,基于违法行为的”交易”不受法律保护;第三,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案件时,必须穿透表象查清资金真实性质。
值得关注的是,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此案。若查实樊某确实从事有偿性服务,不仅王某支付的款项将被依法收缴,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而王某若存在组织卖淫嫌疑,更将面临刑事追责。这种”民事-行政-刑事”的多层次法律评价体系,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不同性质违法行为的精准规制。
金钱与道德的双重审判
在这场138万元的金钱游戏中,没有真正的赢家。李某虽然保住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,却失去了家庭幸福;樊某虽然暂时获得巨额钱财,却可能付出更大的法律代价;而王某不仅面临道德谴责,更可能承担多重法律责任。
这起案件给社会敲响警钟:在法治社会,任何试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利益都不可能得到法律庇护。正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所言:”法律既不会保护基于违法行为的’合同权利’,也不会纵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。每个公民都应当明白,违法成本永远高于违法收益。”
当法院的最终判决落下法槌,这起荒诞的案件留给世人的不仅是茶余饭后的谈资,更是对法律底线与道德底线的深刻反思。在追求物质享受的现代社会,如何守住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,值得每个人深思。